各相关部门、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 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委托2018-2022年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第六届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7号)、《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工训赛字 7-01【2020】)等文件要求和安排,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虚拟仿真赛道企业运营仿真赛项(以下简称“大学生企业运营仿真竞赛”)工作将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大学生企业运营仿真竞赛作为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虚拟仿真赛道竞赛项目之一,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协办。赛项经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授权,成立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虚拟仿真赛道企业运营仿真赛项组委会(以下简称“赛项组委会”),负责赛项的组织工作。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重点围绕“产教融合”、“商工结合”、“数字经济”等主题内容展开,落实新工科建设与跨学科综合能力培养。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竞赛内容
参赛学生组建经营团队,虚拟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团队成员分别担任该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采购总监、生产总监、市场总监等职务,模拟企业两年八个季度的经营过程。涉及产品设计、公司筹建、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企业相关经营活动,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
四、参赛条件和要求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竞赛赛制
赛项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区域)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3.参赛名额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队4名队员,1-2名指导教师。
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选出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区域)
复赛;省级(区域)复赛由承办院校负责组织,每所院校参赛队伍数由各省级(区域)复赛承办院校确定;全国总决赛参赛队伍数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根据本赛项参赛的院校数量以及团队数量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参赛队伍不超过1支。
五、参赛流程
1.报名注册
赛项通知发布后,各院校通过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官网(http://www.gcxl.edu.cn)报名。
2.竞赛培训
赛项组委会将组织赛前统一培训,各院校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官网报名后,通过企业运营仿真赛项官网申请培训。
3.竞赛训练
参赛院校在企业运营仿真赛项官网提交训练申请后,赛项组委会提供企业运营仿真平台的训练账号,团队可以进行赛前训练赛。
4.正式比赛
参赛队伍经过竞赛培训和训练后,即可参加校级初赛、省级(区域)复赛及全国总决赛各级别赛事。
六、竞赛时间
本赛项全国总决赛将在2021年5月初完成,具体时间在全国竞赛官网上另行通知;各省级(区域)复赛应在全国总决赛半个月前完成。
七、奖项设置
赛项全国总决赛设团体金、银、铜奖及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
师奖等,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向获奖单位、获奖参赛团队、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八、其他
1.有意向承办企业运营仿真赛项省级复赛或全国总决赛的院校,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赛项组委会提交申请,申请表可在赛项官网下载。
2.赛项组委会联系方式
(1)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官网:
http://www.gcxl.edu.cn
(2)企业运营仿真赛项官网:http://www.qyyyfz.com(或http://39.105.217.236/)
(3)承办省级(区域)复赛或全国总决赛事项联络人:关老师,联系方式:15945182375
(4)指导教师QQ交流群:904168152
学生QQ交流群:965458016
(5)赛项培训联系人:马老师 15207754555(手机微信同步)
李老师 18346233344(手机微信同步)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虚拟仿真赛道企业运营仿真赛项组委会
2020年10月25日